江西出臺新規嚴管串通投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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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臺新規嚴管串通投標行為
本報訊 記者付娟報道 江西省財政廳日前發布《關于遏制和打擊政府采購領域供應商串通投標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技術比對、規范現場評審等多重舉措,構建政府采購串通投標“防護網”。《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
《通知》從技術維度細化串通投標認定標準,明確采購人及代理機構可在采購文件中規定,采購項目中若存在不同供應商電子投標文件的創建標識碼信息相同、上傳或編制文件的機器碼(含計算機網卡MAC地址、主板序列號等硬件信息)相同、上傳文件的計算機IP地址相同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惡意串通或視同串通投標情形的四種情況,投標(響應)文件無效。
江西省公共資源數智交易平臺將在開評標過程中,對投標文件的創建標識碼、機器碼、IP地址等信息開展自動比對,實時向代理機構、評審委員會、采購人及同級財政部門推送異常線索。
評審環節中,若發現文件創建標識碼、機器碼相同或存在法定串通情形,評審委員會需直接認定投標無效。對IP地址相同的供應商,評審委員會應要求相關供應商在現場規定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及證明材料,無法證明合理性的同樣作無效處理,相關情況需詳細記錄于評審報告。
《通知》壓實采購各環節主體責任,明確采購人要建立內控制度,加強對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的監督,對被認定投標無效的供應商開展約談教育并報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強化監管職責,對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未按規定執行,或供應商2次以上因串通投標被認定無效、應處理未處理致使其繼續參與采購活動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通知》通過技術賦能與制度約束相結合,形成“技術識別—現場處置—責任追溯”的全鏈條治理模式,遏制政府采購領域串通投標亂象,推動形成公平、透明、規范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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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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