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打造政采行政裁決規范體系
云南打造政采行政裁決規范體系
本報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的部署要求,云南省財政廳近日制定印發《云南省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示范文本(試行)》(以下簡稱《示范文本》),著力構建標準化、規范化的全省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體系。
一方面,《示范文本》緊扣法律法規,構建全流程標準體系。嚴格遵循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系統梳理咨詢、申請、受理、調查、質證、辦理、送達、公告等全流程20個關鍵環節,編制配套文書范本。采用“法條注釋+操作指引”雙色分類注釋模式,明確受理要件、規范調查程序、細化法律適用標準,實現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環節有規范、流程有標準、操作有指引”。
另一方面,《示范文本》立足云南實踐,打造特色操作指南。充分吸納云南各級財政部門執法實踐經驗,針對常見易錯環節和程序疏漏點,將解決方案直接融入文本設計,有效降低實務操作錯誤率。例如,完善申請補正通知,既向申請人提供補正材料清單模板,又明確將投訴表述存在歧義等問題納入補正要求;優化申請簽收單,嵌入前置調解意愿征詢和電子送達確認程序;規范授權委托書,詳細列明代理權限清單,解決當事人重復開具委托書問題;細化答復通知要求,區分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答復重點,避免照抄照搬;統一專家論證意見書格式,要求明確記載論證事項、核實情況、法律依據及結論等要素。
此外,《示范文本》還完善制度體系,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與已出臺的《云南省財政廳行政執法包容審慎監管“減免責清單”》《云南省財政廳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相互銜接,共同構建起覆蓋政府采購全鏈條的執法規范體系。通過統一辦案流程和裁決標準,推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從經驗判斷向規范執法轉變,為營造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提供制度保障。
(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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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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