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兩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擬定為48%和58%
明后兩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擬定為48%和58%
本報訊 記者付娟報道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起草的《關于2026—2027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要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于近日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2026年度、2027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48%和58%,年均上調10個百分點,與上一階段調整幅度一致。
同時,《意見稿》將新能源乘用車標準車型分值較上一階段平均下調50%左右。燃料電池汽車因處于示范推廣的初期發展階段,為保持同相關政策一致,支持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化應用,其標準車型分值暫不調整。
《意見稿》優化調整了新能源車型技術指標要求。針對純電動車型方面,一是優化電耗考核要求。鑒于國家標準《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已設定車型電耗門檻要求,為加強政策標準協同,考慮以標準限值的85%作為電耗目標值,不滿足標準限值的車型,電耗調整系數按0.5計算;優于目標值的車型,按目標值和實際值的比值計算,最高按1.2倍計算;高于限值但不滿足目標值的車型,按1倍計算。二是新增低溫續航衰減率系數。為引導行業企業持續提升新能源汽車產品耐低溫性能,保持同車購稅減免政策協同,對低溫續航衰減率低于35%的,給予1.2倍積分鼓勵。
針對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為促進產品能效提升,支撐綠色低碳消費,結合技術潛力評估,《意見稿》將電量保持模式下油耗要求由油耗限值的70%加嚴至60%,將電量消耗模式下電耗要求由電耗目標值的135%加嚴至電耗限值的130%。
針對燃料電池車型,與車購稅減免等政策要求保持一致,提高燃料電池電堆、系統額定功率、啟動溫度等要求。
此外,《意見稿》提高了低油耗車型獎勵幅度。考慮第六階段油耗目標加嚴、企業達標難度增大等客觀情況,在2026、2027年度新能源汽車積分達標值核算中,將低油耗車型單車的核算倍數下調至0.1倍,支持企業持續提升節能技術水平。
《意見稿》同時提出,將繼續實施小規模企業的核算優惠。結合行業企業意見,2026、2027年將繼續保持現階段優惠力度。繼續對循環外節能技術給予油耗核算優惠,并將結合標準制修訂情況更新技術目錄,持續引導企業加大節能技術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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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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