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科技創新加快成果轉化
【合作創新采購】
激勵科技創新加快成果轉化
■ 王詠妙 胡雪冰 王旭
科技創新是社會發展的永恒動力,也是國家強盛、支撐國家經濟增長和優化升級產業結構的關鍵所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近年來,相關部門出臺了多個文件來強化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如《國務院關于強化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37號)規定,要“建立健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檢測評定、示范應用體系,完善財政、金融、保險等支持政策,明確相關招標采購要求,建立示范應用激勵和保障機制”“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鼓勵科研人員與創業者開展合作和互動交流”。
政府采購是世界各國促進科技創新的有效手段。政府采購作為財政支出的“三駕馬車”之一,在發揮國民經濟宏觀調控作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加強對政府采購促進科技創新的探索和研究,如2021年12月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明確規定:“對境內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科技創新產品、服務,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采購需求的條件下,政府采購應當購買”“政府采購的產品尚待研究開發的,通過訂購方式實施”。但由于缺少配套細則,政府采購創新產品的規定并未達到預期效果;適應科技創新發展需要,亟須新的制度規范來破局。
財政部于2024年4月發布了《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合作創新采購作為一種新的政府采購方式,為創新產品采購提供了新的路徑和渠道。從高校采購管理的視角,筆者認為,《辦法》有以下重要作用。
——合作創新采購,助力高校科研創新。創新是科研工作的靈魂,但很多時候,尤其是基礎研究領域,創新的思路或者理論需要科研設備去驗證,這就意味著科研設備也需要不斷改進和發展。但是,儀器設備的開發除了前沿的科學知識,還需要一定的工程經驗,而工程經驗往往是教師所缺少的,需要有專業的儀器制造公司介入。但一直以來,政府采購定制科研設備效果不佳,一方面,在政府采購確定成交供應商之前,教師不敢在采購需求中透露太多核心技術理念和技術思想,因為怕透露太多了,自己的智力成果得不到保護,這就容易因為采購需求不完整、不明確導致采購目標無法實現。另一方面,潛在供應商也不敢貿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因為前期介入少了,不能清楚掌握采購需求,沒法核算成本,甚至最終可能沒法履約;前期介入多了,投入大量時間人力以及預研制、預測試成本,但可能經過政府采購后卻“被他人摘了桃子”。《辦法》出臺后,可以實現研發風險共擔,這將大大降低企業對資金風險的擔憂,從而吸引更多企業與教師合作,也將教師從繁瑣且不擅長的制造工作中解脫出來。
——合作創新采購,促進高校科研成果轉化。去年黨中央和國務院印發的《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給廣大教師描繪了大展“拳腳”的藍圖:“突破一批重大標志性質量技術和裝備”“開展材料質量提升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應用驗證”“改進基礎零部件與元器件性能指標”“支持通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平臺軟件、應用軟件工程化開發”等等,都是教師的智力成果走向市場的通道。但一直以來,高校教師研發產品,主要通過申請國家專項課題來實現,“粥少僧多”,走向市場的更是鳳毛麟角。《辦法》明確將有研發能力的高等學校作為政府采購的供應商來源之一,一方面通過訂購風險共擔解決了高校教師研發設備“囊中羞澀”的困境;另一方面通過首購解決研發出來的產品“賣不掉”的后顧之憂,勢必激發一大批高校教師原研創造熱情。
——合作創新采購,扶持專精特新小企業發展。在現代經濟發展中,小企業是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環境最活躍的經營主體,也是各國科技創新的主力軍。但小企業往往缺乏前沿行業方向的把控能力和先進的理論知識儲備,沒有足夠的知識和理論底蘊,就沒法順應技術發展轉型或成功創新,最終勢必走向沒落,而且與大企業相比,新技術研究開發的風險和費用,通常超出小企業的能力范圍。在合作創新采購方式下,小企業可以避免自己盲目創新的風險,只需要踏踏實實做好分內制造工作即可,再無后顧之憂。同時小企業也有機會在配合教師開發儀器的過程中,在某一細分領域下深耕積累、逐漸占據技術制高點,實現自身的崛起。
近年來,我國在科技創新領域受制于人的情況屢見不鮮。早在2016年,筆者所在的高校就遇到高精尖科研設備禁售問題:2018年,美國對中國發起的“芯片戰爭”;2023年,我國進口半導體制造設備遭遇“卡脖子”。在此背景下,將政府采購市場的巨大消費潛力引流到自主科技創新的政策導向上,是極為科學、正確且必要的。《辦法》發布后,筆者所在高校一線教師給予了高度關注,直呼“這個辦法好!”“這個制度很適合我們!”
按照《辦法》規定,高校擬采用合作創新采購,需主管預算單位授權。讓我們靜候佳音,期待政府采購促進科技創新“陽光”更多照進現實!
(作者單位:南京大學招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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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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