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光伏行業低價中標亂象
改變光伏行業低價中標亂象
——訪全國人大代表、隆基綠能董事長鐘寶申
■ 本報記者 張舒慧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專項治理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招商引資不當競爭等突出問題,加強對招投標市場的規范和管理。堅持依法監管,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堅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對此,全國人大代表、隆基綠能董事長鐘寶申深有感觸。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光伏發電行業快速發展,同時產能急劇擴張,行業競爭激烈,部分企業采取非正常的低價策略出售產品,導致在光伏行業招投標過程中普遍唯價格論,嚴重影響了新能源發電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一方面,這些以低于成本價中標的企業,為獲取利潤,只能在原材料采購、生產制造等方面壓縮成本,以犧牲產品質量來彌補虧損,無法保證組件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發電性能,給下游光伏電站埋下了安全隱患。另一方面,低價中標使光伏行業陷入低質量、同質化產能的價格戰中,導致創新型企業受到損害,再創新投入困難,進而造成光伏行業高質量發展難度加大、深度研究不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對此,鐘寶申建議:一是參考其他行業做法,出臺光伏產品招投標管理辦法,明確使用合理均價基準差徑靶心法。例如,為了規范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保證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工業和信息化部曾發布《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鼓勵通信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通過對投標方的技術、商務、服務、價格等各項因素進行全面評估,將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有效地破除了通信行業低價中標現象的發生。有鑒于此,光伏行業可以依據合理均價基準差徑靶心法,即在全部有效投標報價中,去掉最高價和最低價后取平均值作為基準價,各廠商價格得分按與基準價差值的比例進行加減分,并指定行業權威機構定期出具產業鏈成本指引,加大對低于成本價投標行為的監管力度。
二是加大技術創新、質量可靠性以及企業經營能力等非直接價格因素在評標中的評分占比。因為光伏發電系統是長達30年生命周期的電源,所以設備是否運用了最先進主流的技術、質量可靠性是否能經受30年戶外惡劣自然環境的沖擊,以及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否具備30年的質量保證和產品售后維護能力等,都應被重點納入指標評價中,這對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長期安全可靠運營至關重要。
三是引入生產運營單位對設備與系統的后評估機制。檢驗光伏設備性能與品質最客觀的標準是其在項目投運之后的表現,因此對投運項目進行持續后評估,由項目生產運營單位通過設備運營數據對設備進行二次評價,評價結果可作為新項目設備選型的重要參考,也應納入新的招標機制中對既有供應商的考核評價。這將有效遏制不良商家利用規則漏洞,低價中標后在供貨階段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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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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