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啟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天津啟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本報訊 天津市財政局近日印發《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決定于2023年6月至9月,組織開展全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天津市財政局明確,此次監督檢查工作主要針對代理機構2021年至2022年執業情況。天津市財政部門從2021至2022年度在天津市代理市級政府采購業務的100家代理機構范圍內,隨機抽取25家代理機構作為市級被檢查單位。各區財政部門應隨機抽取不低于代理本區政府采購業務的代理機構總數的25%作為被檢查單位。從每家代理機構抽取項目時,原則上數量應不少于5個。各財政部門依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檢查單位規范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等方面的執業情況開展檢查工作,本次檢查內容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評審過程、中標成交、保證金、合同管理、質疑答復等,重點整治違規和不合理收費,以及可能出現的排斥或變相排斥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新成立企業、外資企業、外地企業依法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等方面的問題。
據了解,此次監督檢查分材料報送、書面審查及現場監督檢查、處理處罰、匯總報告四個階段,自6月20日開始,于9月底前完成總體檢查工作。財政部門將對在監督檢查中查實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對采購人、評審專家的違法線索進行延伸檢查并依法處理,對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紀的行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津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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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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