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操作
- 2023-09-07 19:01:25 勿因澄清公告錯失投標良機
- 2023-09-07 18:57:20 “揪”出非正常一致背后的舉證責任
- 2023-09-04 19:25:04 采購需求應取“最大公約數”
- 2023-09-04 19:24:12 危害后果輕微的“初犯”可以免罰嗎
- 2023-09-04 19:14:53 如何理解競爭性談判(下)
- 2023-08-31 19:21:49 如何理解競爭性談判(上)
- 2023-08-31 19:20:34 CA證書丟失不是虛假材料的“替罪羊”
- 2023-08-31 19:15:12 質疑主體資格的判定有前提
- 2023-08-28 18:40:04 正視當下 呵護代理機構的健康發展(下)
- 2023-08-28 18:39:16 代理機構能否越過采購人發詢證函
- 2023-08-28 18:34:05 陜西西安:啟動2023年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
- 2023-08-24 18:46:11 “政采貸”更新動態了
- 2023-08-24 18:45:32 框架協議采購和公開招標是什么關系
- 2023-08-24 18:43:40 政務信息化項目采購品目如何確定
- 2023-08-21 19:27:14 項目被迫終止供應商能否獲賠預期利潤
- 2023-08-21 19:25:26 三問采購人代表選擇
- 2023-08-17 15:22:09 在答復投訴事項時提供虛假材料,要追責嗎
- 2023-08-17 15:16:04 或被誤解的方艙醫院
- 2023-08-14 21:01:00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政府采購如何彰顯擔當
- 2023-08-14 20:58:10 “政采指數價”開啟政府采購價格監管3.0時代
- 2023-08-10 20:00:39 制造商的虛假材料要由投標人買單嗎
- 2023-08-10 19:59:48 采購人“代勞”答復質疑卻遭投訴
- 2023-08-10 19:57:13 經銷商證明能替代廠家授權委托書嗎
- 2023-08-07 19:26:55 從高考劣質筆事件看采購需求合理性審核
- 2023-08-07 19:25:06 公務出行車輛租賃應選用哪個品目
- 2023-08-07 19:23:28 公共資源交易事業應向“前”推進
- 2023-08-03 19:18:08 社會團體能否“超區”參與政府采購
- 2023-08-03 19:16:34 洪災面前政府采購應如何作為
- 2023-07-31 18:20:07 集采機構從業人員要“動起來”
- 2023-07-31 18:19:41 新疆烏魯木齊公布2022年代理機構監督評價結果
跳轉至 頁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